案例提炼第30期——土地过户到项目公司的财税处理解析

发表于:2022年09月13日

【案例三十  土地过户到项目公司的财税处理

本案设计人   安盾研究院高级研究员  吕培全

一、案例基本信息

由股东甲公司出资51%、乙公司出资49%,共同出资5000万元组建成立的A公司,2015年12月1日,以200万元/亩的价格,通过招投标手续购入重庆某郊区地块W共100亩,并取得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。2019年12月1日,A公司领导层商议一致同意,将成立B项目公司,将W地块过户到B项目公司进行开发;2019年12月土地的评估公允价值为300万元/亩。

现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:

1、由A公司投资成立全资B子公司,A公司与B公司签订土地无偿划转协议,将该地块W按账面净值划转到B公司名下;

2、 由A公司进行分立,分立成A公司及B公司,股权比例不变,将该地块W以及购买时的相关联的债权一并转让给B公司;

3、 将该地块W以增资扩股形式投资入股到B公司名下。

运用财税法相关知识进行分析:

(1)分析不同方案下土地变更中的税收成本,选择最优方案

(2)最优方案下,土地过户到B公司涉及各方的账务处理(写出会计分录);

(3)最优方案下,为土地过户到B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及资料